Monday, July 23, 2007

被"大妈"点名.

1. 如果要你们2个人其中一个人必须死.你会如何选择?

这个就无聊了...没有可能的事.
不过想想.如果条件是我死她活就会吧.
答:朋友-会
妈妈-会
爸爸-会
爱人-会
2. 如果你是一个很固执的人,你愿意为爱你的人改变吗?

首先我不知道这个问题,假设我固执到什么程度啊?
答:我想不会.只是她爱而已.(好似刘德华那个事件)

3. 怎样的恋爱才叫幸福?

想到句歌词"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"卖卖电脑"'
答:互相谅解,包容....像齿轮与齿轮.


4. 你會僞了你的爱人丟下自己的好友不管嗎?

答:不会.如果爱人这点不能体谅我的话.我就....


5. 什麽樣的男生值得你去愛?是愛....深愛.....

.呵呵.作为男性.我只有爸爸啦...
答:爸爸!
如果从女生的角度....我就不知道啦...

6. 当你发现你已經不愛對方時,你會怎樣和他說?

首先.是直接的.
说的话有很多种啦.
我觉得.应该会互相感觉的到.
大概就是某天默默的走掉.
对方也不会像以前发了疯的找...

7. 如果别人叫你唱歌给她听你第一感觉是什么?你会唱吗?为什么??

.这个是ljb加的......
我觉得他是被人叫唱歌了...然后觉得自己感觉.....然后问我们参考一下
答:我不会唱,但是,我会像爸爸一样唱歌,逗家里人笑翻天...(爸爸真的很会走调,而且我也遗传.)

8. 如果你喜欢的人,喜欢上你的好友,你会怎么办?

我不在意喜欢的人喜欢谁.朋友也好.什么都好.
但有一点是明确的.她不喜欢你而已.
so,撤退 .或者等吧.等奇迹出现.

9.你覺得自己真的愛過嗎?

不觉得.因为.现在没了...
有的时候脑子就会乱.
就会觉得了.青春期嘞.....正常正常.

10.呃我有点厌这个话题了.
不过还是想到一个.
你从出生到现在有几个bf or gf?
我的点名:,yan,大妈,(想不到其他男孩.貌似那几个没有blog)
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規則:

这是博客里流行的击鼓传花游戏,传给谁谁就得接着,

否则就得挨罚,请认真对待,不要怕暴露隐私。

1:被点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每一题的答案,然后去掉第一个问题 然后自己再最后面加一题,仍然组成10个问题传给其他10个人。或者也可以留下喜欢的问题.加上自己的组成十个(如果你全不不保留原来的问题,那也太....)

列出需要回答问题的人的名字,还要到这些人的博客里留言(或者其它方式)通知对方——你被点名了。

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。

2:被点名的人要在自己的博客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题的,并且再想一个题目传给其他人,让游戏继续传下去。